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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9月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新闻来源:山东省工程师协会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 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05号)有关要求,经审核评估,同意山东省工程师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000072。

为做好2024年度9月批次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28日;考试地点:济南市历城区零点国际商业广场A座15层。

二、等级评价职业(工种)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按规定缴纳认定费。

申报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以身份证号码+姓名+正面/反面命名);

2.个人照片(2寸白底,JPG格式,小于2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3.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的可登录学信网下载电子注册备案表);

4.社保证明(查询打印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章);

5.花名册/报名信息汇总模板;

6.工作年限承诺书、工作年限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五、评价考核内容和方式

评价考核采用理论考试+实操考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理论、实操考试均达到60分(含)以上为考试通过。

1.理论考试,以机考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实操考试,以机考方式进行,单人单桌分场次进行,城市管理网格员、电子商务师考试时间为60分钟,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结果公示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评价结果按要求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省、市相关程序执行复议。

七、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在监考老师允许下方可离开考场。               

3.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在统一位置放置,手机等电子产品必须关机后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

6.考生应根据电脑提示进行有效操作,不得故意损毁设施设备,遇电脑故障应举手向工作人员反应。

7.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8.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及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情况说明

1.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制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5.如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监督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98732698

                              贾老师 13165110615

附件:1.工作年限承诺书

          2.工作年限证明

          3.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山东省工程师协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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